【標點符號】冒號用法 提示下文或總結上文
中文科
發布時間: 2021/11/19 11:38
最後更新: 2021/11/26 15:43
冒號用來提示下文或總結上文,形式為「:」。
1. 用在稱呼語後邊,表示提起下文。
例句:同學們:希望大家努力學習。
2. 用在「說、想、例如、如下、證明」等詞語後邊,表示提起下文。
例句:媽媽生氣地說:「還不快點溫習!」
3. 用在總說性話語的後邊,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說。
例句:指南針上有四個方位:東、南、西、北。
4. 用在需要解釋的詞語後邊,表示引出解釋或說明。
例句:
活動詳情:
日期:2021年1月31日
時間:晚上8時30分至10時30分
地點:維多利亞公園
TOPick推出「Band1學堂」,更多教育升學資訊:https://bit.ly/3a6HT6T
【hket TV家庭台】《湊得輕鬆啲》逢周日早上10點伴你同行育兒路︰bit.ly/35z6COD